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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茂华的杂文时评

洞见 先锋 朴素

为还债,高校不靠卖地又能靠什么?

2007-09-30 17:29:21 | 作者:刘茂华 | 点击:105 |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高校“负债老大”——吉林大学启动置换校区土地还债,这个“老大”在长春市有6个校区8个校园,占地面积611万多平方米,加上在珠海市的新建校区,累计占地941万平方米,是全国规模最大的大学之一。据说,位于长春市中心地段的前卫北校区和朝阳校区被列为出让的首选校区,其中前卫北校区,堪称黄金地段,为老吉林大学的校本部,位于长春市政务商务金融和文化中心区。
    可以预想,拍卖黄金地带老校区,将吸引那些早把眼睛盯得发红的房地产开发商,随之而来的“银元”也将源源不断地滚进高校干瘪的口袋。
    当然,我们不能用太多的贬义词来形容高校置换土地用以还债的举措。细细思之,理性地看,除了这个方法,还有什么方法更管用更有效呢?
    不妨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看。
    就高校来说,其目的是利用新的土地来扩大办学的规模,达到高速发展的目的,高校的快速发展,这对于满足城市高等教育需求,培养高级人才也有帮助;就政府来说,制定有利于高校土地置换和自我发展的政策,高校对新土地的设计和建设正好可以实现政府对这片土地开发的市政计划,双方均可以从土地的开发中获取经济利益。办大学,特别是在新的土地上办一流的大学很需要大把的钞票。高校获得政府划拨的新土地后,必须投入相当大的一笔经费建设新校园,按政策规定应要向政府交纳新校园的土地划拨使用费。倘若这时,高校把原来位于市区内的老校区卖给某个企业,得到可观的资金,然后将这笔资金投入到新校区的建设。事实上,学校想进行的是一种以土地交换为手段的资金转移。然而,这样的资金转移要受土地产权的限制。而决定土地使用权的是政府,唯有政府才能将高校、企业的利益联结在一起,并将政府的利益划入,使三者各得其所。当土地拍卖后,收回的费用返回给学校,而高出底价的资金则上交给政府,政府也从中收益。高校利用原有的土地来转化为尽量多的建设新校园的资金。企业以一个公正的价位买进高校的地皮,获得对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西方经济学中有一个词语叫“柏来图最适性”,是欧洲洛桑学派的学者柏来图提出的。柏来图说,一个社会改善它的成员的利益,如果它在不牺牲任何人的利益条件下,能够增进若干人的利益,它必然会采取行动去推进那些人的利益。这种情形表示没有达到一种“最适境界”。但如它已得到某种安排或达到最适境界,以致要增加一个人或多人的利益的措施,会使若干人遭受到损失,或者失去同量的利益,则它已达到最适的境界。用“柏来图最适性”来看高校土地置换,很显然,在土地置换的过程中,对于每一个利益主体来说,均有“得到”和“失去”,即局部的利益增加和局部利益失去。倘若从整体的利益和来看,又均获得了增加或者至少不改变;倘若从社会的整体视角来看,高校土地置换增加了社会的利益总量,提升了社会的福利。
    目前,我们看到的景象:置换使高校的资产和办学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校园使高校具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新校区的建设,为学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实现着办学的跨越式发展,为今后的发展“囤积”了足够的“能量”。
    毕竟高校置换土地是一件新事物,高校土地置换政策究竟能否最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恐怕还需要长时间的考验。不过,在我看来,对于负债高校,民众还需有更多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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