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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茂华的杂文时评

洞见 先锋 朴素

过分强调悔过书会掩盖问题本质

2007-09-30 17:33:15 | 作者:刘茂华 | 点击:107 |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原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张绍仓因贪污受贿被法办,2007年7月11日,张绍仓涉嫌贪污、受贿案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张绍仓含泪念了自己写的长达4页的悔过书,恳求法庭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张绍仓的悔过书与原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的悔过书《“我的错误是在无监督约束下发生的”》有几处雷同,因而被判断为有抄袭的嫌疑,被媒体曝光,也招来许多指责。
    我相信,张绍仓的悔过书有抄袭的嫌疑,但是否就能以此判断他悔过的虚心假意,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我倒看到了问题的另外一面,现实生活中,不仅贪官,任何人倘若犯错哪怕是小小的失误,单位领导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一般都会要求犯错的某某写一份检讨书,而且要求必须“深刻”。我曾在新闻媒体工作过多年,深知其中三昧,新闻媒体特别是报纸——白纸黑字,是很容易被人揪住把柄的,稍有不慎就会遭到主管部门的批评。业内都有一个公开的秘密,某些非常著名的媒体为了应对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批评,有专门的负责人来打理,这个负责人大多有副总编或者副社长的头衔,他除了吃好饭睡好觉,其余的事情就是专门写检讨,可谓专职写检讨的领导——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我们不必责怪这些新闻媒体,他们也是采取了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几乎每周都有人在批评他们,而且要求写检讨,还要真心实意地悔过,不设置一个专门的领导来处理这些事情,能行吗?
    表面看来,张绍仓是虚心假意地悔过,很多人指责他抄袭别人的悔过书是形式主义的表现,也由此判断他以前工作肯定也是讲求形式主义,因而才走上犯罪的道路。我认为,这个说法剖颇有见地,能看到问题的本质所在。不过,我要补充说明的是,张绍仓很有可能就是这种形式主义的牺牲品。廉政建设是各级政府和国家有关企事业单位重点抓的工作之一,我们看到的却是这样的情景 ,廉政会议年年开、月月开,甚至每周例会也会说一说。但是,开了又能起什么作用,不照样是走走过场,搞一个形式主义的架子而已。正是因为很多为官者看到了其中的弊端,他们一方面在各种场合大讲反腐倡廉,一方面对于送上门来的财色照单全收。
    上面说到的某些新闻单位为应付批评,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形式主义的做法,幸好上级主管部门也很讲求这个形式主义,有关负责人看看送上来的检讨,最后的结论大多是“错误虽然是严重的,但认错的态度是真诚的,检讨是深刻的,今后要严格要求,杜绝再犯错”,事情也就这样过去了。至于新闻媒体是否真心是地认错,有关负责人也不会深究了。然而,一般过不多久,类似的事情又发生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大家都在这个形式主义的怪圈中扮演自己的角色。
    很多时候,我喜欢思考这样一些问题,中国有多少工作停留在文件、材料上?比如各种各样的评估、评比、检查,大多停留于文件和材料,只要文件材料齐全,编排有序,查阅方便,评估或者评比不仅能顺利过关而且能够拿到优秀,获得上级的好评。
    所以,在我看来,我们不必苛求张绍仓的悔过书是否抄袭,重要的是看他是否真心悔过,而不是看一纸文书。他的悔过在平时会有很多体现,只是需要有关负责人尽心尽职地去了解,而不是走过场走形式作个简单记录,那是很花功夫的事情。但,只要是必须认真的事情,很多人都不愿意干了,大家习惯于那种走过场,做表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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