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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和肉的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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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噬

2007-10-21 21:03:12 | 作者:智障的猪头肉 | 点击:483 | 第1页/共7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我看见了雪白的天花板瞬间变成了黑色,感觉到大片的黑暗向我蔓延开来,我努力的睁大眼睛想要看清天花板的颜色,却发现没有灯光可以照亮我的眼睛,我就这样被黑暗给悄然吞噬了。
                                                                                                                                                           ——semika


    当天空最后一抹阳光消失在天边时,我就得回家了。这似乎成了一条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定律,我按照它去做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用不着去怀疑,也丝毫没有要逾越的意思,至少在我十八岁时还是个标准的乖乖女,这一点无庸置疑。
    我常常一个人跑去偏僻的半山坡看夕阳,当耀眼的红变成闪亮的金,然后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沉下去,凝望着它,低回在这一刻,万物定格。偶尔会有清风吹过,扶过微草绿绿。偶尔会是寒风凛凛,刺透天边晚霞。这是一种享受。没有人知道我放了学后去了哪里,只有在放学铃响了后的半个时辰才是我的时间,我会自私地独吞掉这每日半小时的光阴,谁也别想把它夺走,它是我的,我每日独有的半小时。
    半小时过后,当夕阳的最后一抹色泽消失在天际时,我便要起身,转过头,回家去。
    每一天都是这样过,日复一日,都不知道过了几个春秋。
    好像很多个半小时与我擦肩而过,无数个夕阳情景被我收藏,各式各样的,似乎都应有尽有。
    我是个活在夹缝里的浮游分子,在白日与黑夜间不断的徘徊,跨越了时空间隙,完成了自我彰显。
    白。黑。分明的界限。手指划过,未留下任何痕迹。

    semika,我并不知道怎么会取这样的一个名字,只是被叫了好多年就习惯了。
似乎不记得当初是怎样强烈的要求伙伴们不准叫我的中文名字,但对那个张牙舞爪地让别人叫她semika的小丫头还有模糊的印象。
    semika。我是何时拥有了这个名字的,我都不知道。记得当时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个很长很长的英文句子。我有时还真是佩服儿时的想法——在这个英文句子挑了几个单词用首字母拼成了一个词就是我的名字了。我对那个英文句子和那本杂志已经没有丝毫的印象了,只记住了semika——我自己认定的代号。
    我叫semika。小穗叫我mika。她说semika难叫,mika好听。我说随你便。
    
    我是个普通的丫头。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生命是道奇妙的延长线,弯弯曲曲的无限延伸,像是心电图般没有任何可以寻求的规律可言。说不定下一秒就停止了延续。还可能这条线拖拖拉拉的穿越到下个时空去运转。谁也改变不了早已定好的约定,就像地球就应该绕着太阳转一样,没有什么好解释的。不论我如何的努力,我的命运路线早已被注定,我从未妄想去改变什么,安分的过完每一天,不至于太过煎熬,就很好了。
    生命中总会有一些比陌生人熟悉一点的人出现在你的轨道上,你逃闪不掉,却又很难应付,所谓的磨擦,只不过是他们占据了你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罢了,不要太过自私,分一点给他们,你会好过很多。所以,不需要太过在意,未来的将来,不需要去理会,眼前的现在,是混浊的情感与理智,黑与白,我还一直未分的清。神啊,可不可以帮帮我,不需要在我的生命里安排那些电视剧里的情节,我没有能力事先背好剧本,也不想当一个不知所措的路人甲。

    我从没有喜欢过一年一分班的这种教育格式。对我来说,每分一次班就是我身边的陌生人换了一批而已。似乎没得差,却总是让人产生厌恶的情绪。小穗就不一样,每分一次班,她都兴奋的要命,搞到最后,到哪都是她的朋友,和她走段路得花半小时等她和她的朋友打所谓的招呼。市长的女儿,却平易近人的要命,走哪都得粘着我,我都怀疑是不是我上辈子欠她的啊,到最后她都不用和她父亲说“我要和Mika在一个班”这句话了。打打闹闹好多年了,我时常都会庸人自扰地想到要是我俩哪天要分开是怎样的情景。每次想着想着就会睡去,然后清晨伴着朝阳的升起开始美好的新一天。无需担忧什么不好的事情会在下一刻发生,因为这一刻是美好的,这就足够了。
    我和小穗,就好像是一个人劈成了两半,两个极端的体现者。沉默与活泼,感伤与快乐,委婉与直接,逃避与勇敢。就像是此岸与彼岸,虽然对立,却彼此相扶,护着同一条河温婉而流。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平淡而有趣。那些被我印刻到脑海里的画面,已被装订成册,成了一本厚厚的漫画书,我细细的翻看,却发现,我忘了画我自己。

**米尚**

    认识米尚是一件本可以避免的事,或者说,我原本就没料到会认识这么一个人。他做的第一件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他写了一个短篇。在一张很粗糙的白纸上用铅笔写得两千字。在吵杂的课堂上用了二十五分钟就写完的两千字。很不幸,我清楚地看见了他整个的创作过程。在他递给我那张纸的一瞬间,我才想起来,小穗告诉过我他叫米尚。
    米尚。一个中性名,按在他身上还挺合适,我曾在和他混熟了以后的某一刻在我的笔记本上幸灾乐祸的这样写道。
    小穗后来跟我说过米尚是唯一在我生命中显得特别的人。我问她为什么,她却笑而不答。我也就不问了。在我和小穗之间,没有重复的问题来问,这是我俩默契形成的自然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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