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NCP

[登录] 雅虎首页 NCP首页 帮助中心

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

——火花创新网(交流站)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第八章 附 则

2007-11-26 08:52:51 | 发布人:xiaohan | 点击:6 |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第七章  科技辅导员论坛

  在全国大赛期间设立科技辅导员论坛。
  一、 论坛宗旨
  为科技辅导员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二、 论坛主办单位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与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主办单位。
  三、 参加人员
  主要为各省(区、市)按要求推荐参加全国大赛的科技辅导员。

第八章  附  则

  一、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但对参赛项目内容摘要汇编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的出版、发行和参赛项目内容公益宣传的权利属于大赛主办方,并授权中国数字科技馆做公益使用。
  二、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大赛主办方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其自己承担,大赛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参赛者向主办方提交申请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规则参加全国科技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规则的约束。参赛学生、教师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委会的决议,否则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四、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五、本规则由大赛主办方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上发布。

评论:0   好评:0   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 作者 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登录]  新用户?[注册]

广告

广告

关于雅虎|帮助中心|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广告服务|搜索竞价|雅虎百业窗|网站联盟|雅虎大全
Copyright ©2008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使用须知著作权声明NCP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