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等9部委于2007年11月26日联合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就用地、资金渠道、面积等众多之前较难解决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千万家市场研究中心分析人士认为,廉租住房制度的细化对于营造安居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廉租房——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 任重而道远
社会低收入人群的安置问题一直是各个时期政府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之一,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该问题已成为全国性的一个难点。此次大刀阔斧的将廉租房制度落实到细节,显示了中央政府的决心,温家宝总理在造访新加坡时关于中国人民住房问题的讲话更是让民众相信,政府已经将解决低收入居民的居住问题作为当前政务的重要工作内容。中国的城市需要和谐,而和谐的基础就是人民安居乐业,安居方能乐业。
中国经历了近30年改革开放的路程,正大踏步地迈向现代化,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一些隐患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并且成为难以解决的顽疾:城市居民贫富差距日益加大、东西部发展不均衡状况凸显、农业人口扶持政策难以全面普及、全国房地产市场过热等等。中国是个有着13多亿人口的大国,很多实际问题道理简单,但执行以来困难异常,需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漫长的时间、复杂的执行步骤。我们期待《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所制定的执行细节能够对城镇低收入家庭有实实在在的帮助,而不会又是一阵过往烟云。
我国廉租房发展现状尚处雏形阶段
目前我国已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房制度,但真正的落实大多还停留在水中望月的地步。据千万家市场监测数据显示,全国实际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家庭不足30万户,仅占400万低保家庭的7%,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7%,占全国城市家庭的0.15%,所起到的安置作用微乎其微。在“制度”和“圆满”之间,还相隔着莫大的距离。只有北京、上海等少数大中城市于近年内成功试行廉租房安置工程,其他大部地区均未有详尽的廉租房规划及成熟的独立已建项目。12月1日起新办法将开始正式执行,各地已开始积极筹备规划廉租房建设事宜,全国性的建设指日可待。
北京廉租房发展较快 落实情况良好
北京廉租房试行工作始于2004年,当时建立了北京第一个廉租房小区——广渠门北里廉租房小区。经历了3年的风风雨雨,困难家庭住房安置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很多低收入家庭如愿以偿的分配到了理想的廉租住房。根据今年新出台的《北京市廉租房管理办法》,之后的三年,北京每年将建成廉租房30万平方米,实物配租比例将由目前的5%提升至30%。2007年北京市廉租房供应包括10个两限房、经适房项目中的廉租房及门头沟廉租房小区,大兴土木的将低保住房建设落实到工程中,预示着将有更多在城市中生活、住房窘迫的家庭住房问题将得到初步解决。
办法出台 内容更为细化 考虑更为周全
千万家市场研究中心分析人士认为,本次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内容更贴近民生、保障力度更为全面,主要体现在:
1、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
《办法》中规定了五条资金来源渠道,融资渠道更广,资金落实更为可靠,建设资金的保障较以前有了质的飞跃,这让安置民生不再是一句空话,实实在在的房子才是安置的基础;
2、建设用地优先安排。
政府明确规定要保证廉租房的用地供应,所用土地从地方规划用地中优先划拨,廉租房用地受歧视的日子将一去不返,充沛的供应量直接和政府未来廉租房供应数量挂钩;
3、具体分配户型面积更合理化。
将实行以户为单位的廉租住房面积保障标准,单套建筑面积将会控制在50平米内,并根据申请家庭的实际需求,分配相应的户型结构;
4、租金透明化,政府直接拍板。
租赁住宅补贴标准将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家庭承受能力、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做出决定。另外,实物配租的住房标准由当地政府统一定价;
5、把关更加严格,投机概率降低,严惩欺骗行为。
《办法》对申请廉租房的程序作出了更为明细的规定,增加了多项公示环节,将有效抑制投机性申请通过的概率。惩罚程序方面规定,除以往规定的承租人不符合规定条件应退房外,对于6个月非正当理由未居住、欺骗性居住等都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结语:被写入十七大报告对于廉租房保障体系的顺利实施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住房作为普通大众的大事,前所未有的受到了上上下下的关注。我们相信,随着廉租房建设的大力开展,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逐步缓解严重的生活、居住压力,城市安居有望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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